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印發《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》的通知,本規則所稱計量是指為滿足電力市場結算需求,對市場經營主體的電能量、功率等數據進行測量、記錄,并提供相關數據的行為。參與電力市場的虛擬電廠(聚合商)、新型儲能等新型經營主體遵照本規則執行,電力交易機構和電網企業以市場經營主體為單元開展結算。本規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電力市場結算包括電能量交易結算、電力輔助服務交易結算、容量交易結算等。電費結算相關事宜應在電力用戶、售電公司、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簽訂的電費結算協議中予以明確。除國家政策規定外,結算環節不得改變市場出清、交易合約量價等關鍵要素。
詳情如下:
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
《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》的通知
發改能源規〔2025〕976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能源局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,天津市、遼寧省、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局(廳)、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,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,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、國家電網有限公司、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、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、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、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、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、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、華潤(集團)有限公司、內蒙古電力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,北京、廣州電力交易中心:
按照加快建設..統一電力市場要求,為加強電力市場計量結算管理,我們組織制定了《電力市場計量結算基本規則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國 家 能 源 局
2025年7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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